在沿海某省,一省直部門進行公務接待時,也聲稱落實中央規定“不過夜”,招待客人改用自助餐。當時筆者也是被招待的客人之一,本以為自助就是去食堂,其實一些大單位食堂的豪華程度以及伙食的“價廉食豐”早就不是什麼新聞,但對這個單位接待的自助餐標準之高,還是感到了意外。吃飯是在一個五星級酒店的海鮮自助餐廳,午餐258一位,晚餐298一位,10個人就要兩千多,遠超“人均××元”的標準。(4月24日《南方周末》)
  陽奉陰違是指錶面遵從,暗中違反的意思,用在這裡,筆者認為,比較恰當。錶面看,我們一些地方都遵守八項規定了,不圓桌大吃大喝聚餐豪飲了,但是,背地裡卻想個辦法,繼續享受,“298元每位的領導自助餐”這個“陽奉陰違餐”就是典型證明。
  那麼,為啥會有這種“陽奉陰違餐”呢?三大食材組成,之一,獻媚領導思想,我們有些基層部門官員,別看乾工作沒什麼本事,在獻媚領導上,卻是很有才華的,千方百計讓領導舒服舒心,而且,也正是靠這種手段,他們才當上了官員,他們還妄想著靠這種辦法繼續升遷。之二,領導默然享受情感,可想而知,如果我們的領導面對基層如此獻媚,拍案呵斥,大概一次就解決問題,關鍵是我們有些領導對於這樣的巧妙獻媚辦法,採取的是默認態度,這樣,必然更加刺激基層的獻媚激情。之三,落實規定中的工作粗糙,現實中,我們一些監督部門在落實上級規定的時候,很粗糙,只求錶面效應,不求實際效果,結果就有了這種“下有對策”。
  “陽奉陰違餐”是一種毒性極強的飯菜,他會毒掉幹部心中應有的正氣肝腸,他會毒害公民對落實八項規定的信心,他會毒害我們八項規定的社會效應。而且,這種“陽奉陰違餐”的靈魂在我們某些官員心中根深蒂固,在日常生活中表現不少,如用礦泉水瓶裝茅臺酒,用文件袋裝中華煙,用掃大街作秀應對群眾路線,等等,必須引起我們足夠的警惕。
  那麼,如何鏟除這種“陽奉陰違餐”呢?筆者認為,可採取三個辦法,一是制定領導下基層自己買飯制度,明確規定,領導下基層,基層沒有接待任務,領導自己找地方買飯,取消地方政府部門的接待費。二是徹底公開陽光,就是領導下基層考察工作提前通知媒體,通知群眾,歡迎公民監督,當然,具體考察哪一個地點,需要保密,防止基層作弊。三建議制定變相違背八項規定、四風泛濫重責制度,就是對於變相違背八項規定,變相四風泛濫的實行加倍處罰,不給基層繼續打造醜陋現象以僥幸。同時,要實行雙懲罰機制,既懲罰基層,也懲罰領導,讓變相違背八項規定成為給領導添堵的事。
  “陽奉陰違餐”是在落實八項規定,反對四風工作中一種必須引起我們註意的現象,這種現象如果不加制止,就有可能讓我們落實八項規定,反對四風之戰役失敗。
  文/殷建光  (原標題:“298的領導自助餐”是“陽奉陰違餐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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