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方日報訊 (見習記者/陳彧 通訊員/盧思瑩 潘子璐 許玉新) 離婚、失去女兒讓張某蓮覺得自己是個不幸化療飲食原則的女人。眼下她雖然在法庭上要回了女兒撫養權,女兒卻被藏了起來,而前夫鐘某明也因此被拘留,這一系列事情都讓她感到痛苦異常……昨日,在博羅法院公莊人民法庭的努力下,當事人雙方最終達成了協議,孩子也回到了媽媽的身邊。
   預防癌症飲食 夫妻離婚孩子被判由母親照顧
  當公莊法庭與執行局執行幹警找到鐘某明時,他的答覆仍是這句話“我不知房屋二胎道女兒在哪兒”。
  據瞭解,張某蓮與被執行人鐘某明本是夫妻,婚後張某生下女兒鐘某月(化名)。本該是幸福的三口之家,卻因為張某蓮與鐘某明缺乏溝通,在生活瑣事上發生矛盾導致關係惡化。2012年12月28日,張某蓮一氣之下起訴到法院,要求離婚,並要求撫養女兒鐘某月。鐘某明庭審時表示同意房屋二胎離婚,但認為婚生女兒應由其撫養,並且張某蓮應償還其弟弟鐘某輝40000元的債務。
  楊村法庭於2013年5月7日作出判決,判決准予雙方離婚,小孩化療飲食鐘某月歸張某蓮撫養。對於債務問題,屬另一法律關係未作處理,法庭告知鐘某明應由第三人另行主張。
  鐘某明不服一審判決,上訴至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。2013年9月24日,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維持原判的判決。終審判決後,鐘某明卻一直將女兒藏起來,不讓張某蓮帶回撫養。
  拒絕交出孩子父親被拘留
  2013年11月4日,張某蓮來到公莊法庭申請強制執行,要求鐘某明將小孩交回給其撫養。
  公莊法庭立案後,承辦人鄧明聰多次對鐘某明進行勸導,但鐘某明都不願意放棄孩子。在隨後的兩個月里,公莊法庭承辦人鄧明聰多次到張某蓮及鐘某明家中進行調解,無奈雙方互不讓步,事情一直僵持。
  因被執行人鐘某明拒絕將小孩交回給張某蓮撫養,公莊法庭決定採取強制措施。在博羅法院執行局的大力協助下,被執行人鐘某明被依法拘留。
  在拘留所里,執行幹警反覆對被執行人鐘某明進行法律法規教育,被執行人鐘某明最終答應交出孩子,但提出張某蓮應償還其弟弟40000元的債務。聽到這句話,承辦人鄧明聰知道案子有進展了,立刻起身驅車來到張某蓮家,交代張某蓮籌款還錢。
  最終,張某蓮從被執行人鐘某明的母親處接回了女兒。日前,在公莊法庭吳海平庭長的主持下,申請人張某蓮與被執行人鐘某明終於完成了小孩的交接、債務清償工作。
(男子痛失撫養權 藏起女兒被拘留)
(編輯:SN028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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